汽機車暫停 不熄火罰5千

【聯合報/記者朱淑娟/台北報導】 2007.05.03 04:02 am


馬路上到處可見客貨車、排班計程車、或商店門口的卸貨車、垃圾車,停了車不熄火,讓引擎空轉排放廢氣。環保署正研議明年元月起,只要停車不熄火超過三分鐘,至少要罰五千元;預計七月一日起開始勸導,明年元月起開罰。

環保署過去對於長時間停車不熄火,都只是宣導,但效果有限。為更有效提醒民眾,環保署決議依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卅一條規定,近日將公告:汽機車怠速(惰轉)達三分鐘以上屬「空氣汙染行為」;違法的個人車主可處五千到十萬元罰款,公司行號的車子可處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。

環保署表示,由於罰款不輕,先期將比照推動限塑政策時的處罰方式,同一部車第一次違法先開勸導單,第二次再犯才開罰。

未來管制對象包括汽機車,但消防、救護、警車等特種用途車,或公車、校車等必須用較長時間等候乘客上下車的車子,以及載運冷凍物品的車輛都可能排除管制。交通壅塞時也考慮排除在外。

今年七月勸導期開始後,環保署將在一些重點區域稽查並勸導,同時製作宣導手冊,讓民眾了解停車熄火的方式。

環保署強調,車輛怠速(引擎空轉)狀態,不僅浪費油料,也因引擎燃燒不完全,導致積炭增加,產生更多的廢氣,加速引擎機件磨損。以一小時為基準,車子怠速對引擎機件磨損約是熄火的兩倍。另外,汽油車每天如減少怠速半小時,一年可節省六百公升汽油,柴油車則可省四百公升柴油。

環保署說,國光客運實施減少怠速政策,一年就省了兩萬八千公升的燃油,為公司省了六十五萬元的油費。


【2007/05/03 聯合報】 @ http://udn.com/

這一個新聞對比之前的"北市年底擬實施 汽機車等紅燈熄火"似乎較有道理
也比較容易接受~~~

很難想像紅燈熄火這件事情,這不只是擾名,更重要的是浪費能源
油價都已經這麼貴~~每一次停紅燈都要熄火 那除了小小的CO2排放減少外
可能相映的石油浪費才是更可觀的,畢竟每一次在點火噴出的汽油量為平常噴發的許多倍
而親愛的台北市在諸多專用道的建置下 開車總是走走停停(也就是說平常就在惰轉)
那有沒有熄火其實差異不大 倘若要實施 我看不如推動"時速低於10公理,大家熄火下來自己推車"不是更妙??

哀~~政府官員做夢-->可憐的還是老百姓

我可憐的荷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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